池州市旅游學校學生安全守則
池州市旅游學校學生安全守則
為增加學生的安全意識,保護全體同學們的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護工作,特制定本守則。
1.不準帶有安全隱患的物品進入校園,如:刀子、彈弓、針管、鞭子、匕首、鋼管、鐵錘等,以免威脅他人人身安全。
2.組織學生外出活動等必須經學校同意,活動時,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有專人負責安全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教室無人時要鎖門,寒暑假要關好門窗。宿舍的鑰匙要妥善保管,不能借給外人使用;教室鑰匙應由專人保管,未經同意不得私自配換。
4.個人錢及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曬在室外的衣物,夜間必須收回,如有遺失,應報告宿舍管理員。
5.學生要經大門進出學校,嚴禁攀爬學校的大門。嚴禁翻越圍墻、攀爬樹木、單雙杠、籃球支架等危險范疇的建筑和其它設施。不得坐在欄桿、扶手和窗臺上,不準爬樓頂?shù)雀呷唤ㄖ铩?/span>
6.課外活動期間,不準在涼臺、樓梯、走廊等處打鬧、跳躍或推搡;不準趴伏于高層樓梯欄桿處向下俯看,做危險動作;不準猛關門窗;不準在校園里追打投擲磚頭、石子、木棍等危險物。上下樓時要有序,不擁、不擠。
7.不準私自亂接亂用電器,不準私自更換燈泡,不準碰觸任何電器設備。發(fā)現(xiàn)用電設施如開關盒、線路損壞或裸露,要立即報修,并保護好現(xiàn)場,不準觸動,以免發(fā)生意外。
8.打掃衛(wèi)生時,日光燈和二層以上的窗戶玻璃外側可不擦試,以免發(fā)生意外。
9.不準吸煙,不準在宿舍點蠟燭,以免引起火災。
10.不準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等危險品;嚴禁攜帶管制刀具;一經查出要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11.遵守校園秩序,不準私自外出,學生在校內學習和外出實習期間,不得私自下河游泳,否則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概由本人負責。
12.按時返校,不準私自容留外人住宿。學生晚上一律按時就寢,晚歸者要服從學校執(zhí)勤人員和宿舍管理人員的詢問、登記。不得在外留宿,特殊情況需在校外住宿者應征得班主任同意。
13.嚴守交通規(guī)則,不搭乘無牌、無證、超載等非法或不合格車輛;不騎機動車或電動車、滑板車上下學。
14.樓梯口、門廳、門前禁止停放自行車等雜物,以免堵塞交通,引發(fā)事故。
15.學生無論在校內或校外,都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準賭博、不準酗酒和打架斗毆,一經發(fā)現(xiàn)要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6.走讀學生要按時到校、按時回家,不要在往返學校途中逗留或放學后滯留在學校。途中因故逗留學生要及時告知家長和老師;周末不回家的住校學生必須在征得家長同意的前提下向班主任提出申請并報學生處批準。
17.上學、放學途中,學生應有較強的安全意識。不要與陌生人接觸,不上陌生車輛,不走偏僻黑暗道路,不置身險境,家在同一方向的本校同學盡可能結伴同行。
18.不得以大欺小、以強凌弱、敲詐勒索;不準威脅他人,不準強借或威逼索要、搶劫他人財物;不得偷竊他人財物;不允許學生之間拉幫結派,野蠻霸道處理問題;不得找其他學校學生或社會青年解決所謂同學之間的矛盾;不得發(fā)泄私憤惡意報復傷害他人或破壞他人財物。
19.上課期間不準和非直系親屬外出,謹防壞人傷害、綁架、拐騙。未經班主任、大門口值班教師批準,不準出校,更不允許擅自離校;不準與陌生人接觸或跟其出走,不要接陌生人的物品,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報告校長或老師。如發(fā)生重大意外事件,不要驚慌擁擠,服從指揮,有序撤離。
20.勞動大掃除時,使用勞動工具要注意安全,禁止拿勞動工具打鬧追逐,碰傷他人;擦門窗要特別小心,防止被劃傷;不得用濕手、濕布擦拭帶電的日光燈,電器插座等,謹防觸電。
21.進入校門要自覺下車,校園內不準騎自行車、電動車。車輛要按指定位置整齊存放,同時要落鎖。不慎碰倒別人自行車,應自覺扶起。